各关系所:
为切实开展法学课题研究、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智力支撑,湖南省法学会特向社会公开招标法学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1. 2024年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四类。依据《湖南省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
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为激励广大法学法律专家更多关注我省法治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产出更多的可复制、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设立成果立项课题项目。
2.经费资助:重大课题12万元,重点课题7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各4万元。
成果立项课题项目,经评定为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为40岁以下法学研究人员或法律实务工作人员。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4.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课题组应当由高校(科研机构)与实务界联合共同组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
5.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6.课题申报时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科研部门加盖公章。
三、课题实施
1.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湖南省法学会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2.立项结果将在湖南长安网公布。获准立项的,湖南省法学会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
3.湖南省法学会根据课题实施情况组织课题中期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省法学会将适时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应用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湖南省法学会对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课题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免于鉴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四类。
5.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课题成果
1.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2.成果摘要: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应提供字数25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五、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1个月向湖南省法学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请申报老师规范填写《湖南省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湖南省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5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办。
联系人:刘力
地址:yl6809永利官网科研办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8875005
电子信箱:hnnukyb@163.com